继续教育学院“双师双能型” 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根据学校《湖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3〕43号)、《关于开展2023年湖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认定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 从11月6日起到11月8日止。
3.联系电话:2118656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李建录 | A |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