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双师双能型” 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0

继续教育学院“双师双能型” 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根据学校《湖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3〕43号)《关于开展2023年湖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认定通过,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  从116日起到118日止。

3.联系电话:2118656

 

序号

姓名

类别

1

李建录

A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