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湖州学院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3年5月19日至5月26日。
二、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纪委办或继教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诬告诽谤。
三、联系电话
纪委(0572-2111720)继教院(0572-2118656)
附件1:2022年度湖州学院继续教育发展报告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