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适应湖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全力打造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样板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围绕我市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目标要求,紧扣“4210”产业体系总体布局,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大力培育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精准匹配产业链供应链的高素质工匠队伍,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彰显湖州特色的工匠培育体系。
二、主要举措
(一)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增量提质行动
1.加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育。聚焦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生命健康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装备、地理信息、生物技术药物等方面技能人才。聚焦绿色家居和现代纺织两大传统产业数字化、集群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重点培育绿色制造、纺织服装等方面技能人才。到2025年,培育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培育两大传统产业转型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2.加强重点领域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乡村就业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群体,重点开展数字农业、农机装备、农村电商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聚焦“五谷丰登”计划推进,打响青年人才“来湖”品牌,重点开展创业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创业经营管理、新业态拓展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聚焦生活服务业优化发展和生产服务业提质扩容需求,重点开展家政、养老、育婴、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仓储管理、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面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开展乡村各类人才培训4万人次以上,青年人才创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生产和生活服务业人员培训10万人次以上,重点群体人员培训2万人次以上。
(二)实施湖州工匠成长锤炼行动
3.大力遴选优秀技能人才。加大新时代湖州工匠选拔支持力度,到2025年,重点培养支持50名左右“湖州大工匠”(南太湖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250名左右“湖州工匠”、250名左右“湖州乡村工匠”、1000名左右“湖州青年工匠”,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20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资助。其中“湖州大工匠”资助分两年拨付到位,“湖州工匠”“湖州乡村工匠”“湖州青年工匠”资助一次性拨付到位。对在湖申报入选和市外全职引进的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直接认定为“湖州大工匠”,对在湖申报入选和市外全职引进的浙江工匠和浙江青年工匠分别直接认定为“湖州工匠”和“湖州青年工匠”,并享受相应政策。
4.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推进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晋级、湖州工匠选拔“五位一体”工匠人才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每年举办市级技能大赛20场以上。加大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奖励力度,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每人奖励5万元,带队教练享受同等待遇;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按减半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基地平台升级扩容行动
5.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结合本地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集聚需求,以职业(技工)院校、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到2025年实现我市技师学院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全覆盖。对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配套资助,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的承办单位给予200万元专项资助。
6.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考核、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技术攻关、技艺提升、带徒传技等作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以上。对评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每家不少于5万元资助;对评为省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20万元配套资助。
(四)实施技能等级评价提升行动
7.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突破结构比例、学历、资历、年龄和身份限制,提升对技能人才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允许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着力促进高技能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共同成长,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特别优秀的高级技师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特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待遇参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行。
8.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工程,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自主权;组织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层层遴选,助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增自主评价备案企业800家以上,新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0家以上。
(五)实施技能人才引育保障行动
9.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落实引进高技能人才租房(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安家补贴和有关奖励政策。对在本地就业的职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由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给予相应学费补助。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工作,对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企业可与职业(技工)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6000元,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计算。到2025年,培养企业新型学徒2万名以上。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区县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10.加大合作办学支持力度。鼓励支持职业(技工)院校通过采取与中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等形式,拓展招生渠道,扩大生源规模,对学生在学习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探索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和省、市外院校开展共同培养,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技能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企业需求的匹配度。推动职业(技工)院校与当地企业或产业园区开展订单式培养、定岗式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六)实施职业(技工)院校创新发展行动
11.做大院校发展规模。健全与职业(技工)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增长机制,有条件的可向制造类专业倾斜。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建精建强一批市级品牌专业。对标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我市技师学院提档晋级,力争到2025年建成万人技师学院1所。鼓励有条件的技师学院在规模以上企业或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分院。
12.完善院校发展机制。合理确定公办技工院校教师编制配备标准,探索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实行报备员额制管理,适当提高职业院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激发公办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积极性,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培训收益发放奖励,奖励总量最高不超过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50%,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一线教职员工倾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新时代工匠人才培养作为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的重要任务,纳入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市委人才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市人力社保局要牵头抓总,做好政策协调、组织推动和质量监管。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全面实施。
(二)严格程序规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做好工匠遴选标准和程序制定等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等程序,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监督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新时代工匠培育各项举措有效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新时代工匠系列宣传,通过解读技能人才政策、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挖掘新时代工匠典型事迹,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新风尚,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